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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湖南建立新的行政复议体制 省市县各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

2021-06-02 16:07:29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阮占江 帅标 字体:

   今后,湖南省市县各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构,由本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为本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6月1日,《法治日报》记者从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日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的,将更方便。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据湖南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范运田介绍,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对行政复议资源的重新整合,是对行政复议职责体系的优化重塑。湖南省司法厅严格落实中央明确的目标要求,抓紧制定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紧盯改革关键处和核心点,在推动体制机制科学、机构人员优化、工作质效提升上着力发力。

6月1日起湖南建立新的行政复议体制 省市县各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

  据统计,2015-2020年,湖南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23万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4660起,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构建什么样的行政复议体制是这次改革的核心问题。”范运田表示,原来的行政复议体制,人民群众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导致了职责配置分散等制约行政复议工作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这次改革要求,除实施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省、市州、县市区各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根据湖南实际,《实施意见》详细划分了省、市州、县市区各级的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明确了行政复议案件管辖中的一些特殊问题,通过整合优化复议资源,推动“案统一管”“案统一办”,力求解决人民群众“来回跑”和行政复议机关“推诿扯皮”等问题。

  不仅如此,湖南省司法厅还将推行便民利民措施,逐步推行行政复议文书上网,丰富行政复议文书送达方式,因地制宜设置行政复议咨询疏导点。各地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在政务中心、接访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复议咨询疏导点或者受理窗口,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行政复议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利益诉求。

6月1日起湖南建立新的行政复议体制 省市县各级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

  据了解,目前,14个市(州)均已建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行政复议机构编制调整已按要求到位。各县(市、区)在人员编制调整、使用行政复议办公室名称、配备办案设施、改善业务用房、增加工作经费等改革关键问题上进展良好。

  为了确保过渡期间的复议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标准“三不降”,6月1日之前,政府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该部门继续办理至终结。6月1日起,各级复议机关统一受理案件,政府其他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告知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或者将行政复议申请转送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

  范运田表示,下一步,湖南省司法厅将持续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初次从事行政复议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执业规范,更加注重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能力建设,实现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确保复议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与改革后的任务要求相适应。同时,将进一步规范办案场所建设,提升行政复议的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复议办案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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