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 栋
本报3月3日讯 今天,记者从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推进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至2021年2月份,我市共计办理道路交通社会救助案件639起,垫付救助基金3082.05万余元,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639名,化解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360余起,追偿1506.98万余元。
我市交警部门不断强化救助站点和窗口服务建设,协调医疗机构开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绿色通道,全面提高救助专业能力。全面完善各区、市救助站建设,其中11个救助站均达到三等以上救助站标准,完成“2020年三等及以上救助服务站创建达标率达到80%以上”任务。截至目前,我市28家医疗机构开通了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其中,三级甲等医院4家,综合医院24家,全部按要求加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示范医院”牌匾,设立了引导标识和政策宣传栏。同时,将救助基金从全市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1%调整为1%至3%。
目前,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将区市两级管理模式统筹到市级统一管理模式,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打造了具备新时代先进性的“青岛模式”:一是确定救助基金协调机制,推进部门协同。二是落实“放管服”工作,建立完善的操作体系和流程。三是规定了保险公司优先偿还救助基金垫付费用。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筹备召开首次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确保救助基金用好、用足、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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