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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区】充分发挥村级监察联络员“四员”作用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

2020-09-23 11:12:04 来源:海东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马洪婷 字体:

     为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平安区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纪委充分发挥村级监察联络员基层“四员”作用,把监督的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

    正面引导,当好“宣传员”。村级监察联络员一方面积极协助村党组织加强对村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农村党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另一方面积极向群众宣传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等相关政策,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明确职责,当好“监督员”。村级监察联络员督促和帮助村“两委”干部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紧紧围绕村级“三务”公开和“三资”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干部工作作风及党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列席村“两委”重要会议,积极建言献策,为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有效遏制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发挥积极作用。

    防微杜渐,当好“信息员”。村级监察联络员充分发挥“来自一线、知根知底、就近监督”等优势,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尤其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排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主动上报到区纪委监委及相关部门,有效拓宽问题线索搜集渠道。

    聚焦问题,当好“调解员”。村级监察联络员积极走访农户,通过走村入户,了解村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掌握、早疏导,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各类矛盾纠纷扩大,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通过不断努力,全区各乡镇村级监察联络员监督“四员”作用日益凸显,扩大了对村级中心工作的监督范围,提高了广大党员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进一步增强了村级组织的公信力、凝聚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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